(槟城28日讯)“你的行为破坏马来西亚的形象,不允许保释!”
涉嫌掠夺印尼女子的印裔男子,今日被控上庭时不认罪,并要求减低保释金,不过,地庭法官以被告行为破坏大马形象为由,不允许保释。
被告塔鲁马拉兹(46岁),被控于本月16日晚上11时30分,在槟岛中路JKP大厦前抢劫一名印尼女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抢劫)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并可加罚款或鞭笞。
被告聆听通译员念出的控状后,表明不认罪,主控官林仁丰副检察司则建议,让对方1万令吉保释。
被告求情时,指其母亲有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压等疾病,需要人照顾,希望法庭减少保释金数额。
地庭法官黄晓燕质问,既然被告知道有母亲需要照顾,为何还要犯罪,被告则回应是喝他人递给他的不明液体,醉醺醺后才会干案。
法官说,被告掠夺外籍女子的举动,已破坏大马形象,不允许被告保释,并将案件展延至7月27日。
被告早前在中路驾摩哆攫夺一名外籍女子,但在逃跑时被民众当场逮捕,然后将他交给警方处置。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告所驾驶的,是已报失摩哆。
(以上人名皆为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