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执业律师认为,前首相敦马哈迪指控推崇多元种族国家属违宪的言论,显然是对宪法有误解。
宪法律师文达贡(Bastian Pius Vendargon)说,马哈迪的指控不正确,因为宪法第8条阐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权受到保护。
他告诉“自由今日大马”,宪法承认马来人和伊斯兰的权利,但目的不是为了在多元种族社会中,“强调马来西亚的马来性质”。
“虽然宪法没有提到马来西亚是个多元种族国家,这不意味它就不是。”
马哈迪昨日在面子书贴文说,推崇多元种族国家是在违反联邦宪法,因为宪法并没有阐明我国是多元种族国家。
他说,宪法只阐述“马来西亚的马来性质”。
文达贡说,宪法没有注明议会民主的基本原则,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
不过他说,联邦法院裁决却多次提到,在分析宪法时,显然权利分立,是马来西亚西敏寺宪法模式的一部分。
他披露,特权不仅仅是赋予马来人,也赋予土著、沙巴和砂拉越人及大马半岛的原住民。
他指出,考量到这一点,宪法实际上承认每个马来西亚人,并赋予所有人不同的权利。
马大兼职教授菲利许(译音)则认为,马哈迪对宪法的诠释是一种“诽谤”。
他说,宪法鼓励包容性民主,以建设一个多元种族国家,同时也承认伊斯兰和马来人的权利。
“不过,承认宪法的这个部分,并不等于否认宪法整体旨在保护自由民主(政治格局)的事实。”
他也警告,支持错误诠释的宪法,可在社会制造混乱并损害国家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