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讯)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团结政府将在6州选结束后举行的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会议,提呈一份综合政府已考量大马人民意见在内的,有关大马女性海外所生孩子公民身分课题的修宪案文件。
她说,政府有聆听,并把人民、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及大马人权委员会旗下儿童事务委员会,提出有关修改宪法第3部分、第一及第二附表的8项建议的意见与反馈。
“这8项已确定的修宪建议,是根据研究分析、会议、比较他国法律,并经过内阁委员会会议,及国籍课题的宪法第3部分修正案技术委员会商讨后,得出的结果。”

阿莎丽娜今日发文告说,任何涉及修改宪法第3部分,即有关国籍事务的建议,必须获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御准,以符合宪法第159(5)条款的规定。
她说,修宪案也必须获得沙巴首长和砂拉越总理同意,以符合宪法161E ( 2 ) ( a ) 条款规定,毕竟该修宪案涉及马来西亚日以前出生者获大马公民的权利。
“这又牵涉到他们与沙巴和砂拉越关系,也为保证在婆罗洲出生的居留人士,与半岛出生人士享有公平的待遇。”
她指出,政府承诺会维护大马女性或母亲,及她们子女的权利。
她说,这修宪案提供平等机会,让大马国民为海外出生的孩子获取公民权。
她还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及全体内阁,致力提呈公平和恰当的修宪案,并会考虑各利益相关者与人民的观点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