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2日综合电)泰国清迈府行政法庭周一作出一项很有意思的判决,源于一名清迈市民指控看守首相帕拉育上将以及国家环境委员会,认为首相和国家级委员会治理清迈雾霾问题上工作不力,导致该问题逐年恶化。法院虽然判决被告败诉,但只要求帕拉育及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及时和加紧治理霾害,没有任何罚则,也未按照原告的要求派飞机实施人工降雨或其他具体措施。
清迈府直辖县一名居民“哇素察”,于今年3月30日向当地行政法庭控告首相及国防部长帕拉育上将,以及由首相直接管理下的“国家环境委员会”。诉案文件上指出,这位清迈居民深受霾害影响,向行政法庭控告首相和相关部门未能及时解决霾害问题,并要求首相下令皇家人工降雨厅安排飞机起飞,进行人工降雨,并宣布清迈府为霾害重灾区,以让官方部门进行拨款救助当地居民。他还要求将解决霾害问题列为国家议题,予以紧急解决。
法院指出,在对有关人员进行审讯之后,按照公共卫生部门主管官员的意见,判决首相及国家环境委员会确实没有按照2017年公共防灾减灾条例的规定推展有关环境治理的工作责任,导致解决问题的进度出现延误。
法院判决要求首相及国家环境委员会,作为该案件的第一、第二被告,共同执行相关法律赋予的职权,对清迈府地区的霾害进行有效预防和解决,降低空气中的PM2.5含量,改善环境品质,以利于改善民众的健康。但原告的各项具体要求,法院予以驳回。
文:泰国世界日报
图:泰国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