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唛13日讯)“疑生意火红招妒忌,小贩夫妇遭泼镪水受伤”案;日前被捕的涉案6旬妇女,明日将在刑事法典324(持武器伤人)条文下,被控上士拉央法庭。
鹅唛警区主任再纳助理总监受询时证实,涉嫌朝小贩夫妇泼镪水的6旬妇女,明早9时将被带往士拉央法庭面控。
“嫌犯是在刑事法典324条文(持武器伤人)条文下被控。”
此案于本月4日下午1时,在雪州峇都喼拉沙马那再也某人民组屋发生。
据悉,该对夫妇在住家附近经营摊档生意,由于食物美味而吸引不少人光顾,不排除因生意兴旺,惹人眼红后,他们的摊档于上周被人纵火烧毁,未料事隔一星期,更在搭升降机时被人恶意泼镪水,导致夫妇俩受伤。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展开调查,并于本月9日下午4时20分,在雪州万挠Taman M Residensi ,逮捕一名年约60岁的女子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