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地庭今日谕令,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涉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的主控官聂哈丝丽妮副检察司,不必回避此案的检控工作。
案件今日续审,地庭法官阿祖拉在被告代表律师哥宾星通知法庭,辩方有意传召聂哈丝丽妮作为证人后,这么谕令。
哥宾星说,辩方希望盘问聂哈丝丽妮,是谁在涉及林冠英案件潜在证人,即商人嘉纳拉惹的另一宗案件里,发出“排除”证据的指示。
嘉纳拉惹是于2019年在莎阿南地庭面控欺诈商人拿督扎鲁阿末1900万令吉,嘉纳拉惹后来在援引2016年公司法令的交替控状下承认罪行。
扎鲁阿末是林冠英案的关键证人,嘉纳拉惹料会在稍后出庭供证。
林冠英今年4月成功获取扎鲁阿末和嘉纳拉惹之间的WhatsApp对话鉴证报告,其代表律师团早前辩称这两名商人间的信息显示,林冠英没有收到所谓的200万令吉。
哥宾星在法庭申请聂哈丝丽妮应该回避此案,并指控后者一直在涉及嘉纳拉惹和林冠英案,相互矛盾的证据上“保持沉默”。
不过,另一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反对有关申请,指辩方口头申请聂哈丝丽妮回避案件仍为时过早。
他说,传召聂哈丝丽妮为证人只是辩方单方面声明,控方仍未收到相关申请。
他也说,辩方一直宣称控方“隐瞒”证据,对控方并不公平。
阿祖拉随后指她想继续聆听证人的供证。
“在收到正式申请前,我没有权力让她(哈丝丽妮)退出。”
CZBUCG曾获7480万
转让槟政府2地段
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说,Consortium Zenith北京城建集团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曾获Ewein Zenith 有限公司(EZCB)的7480万令吉款项,以转让槟州政府拥有的2幅地段。
CZBUCG是槟州海底隧道和大道建设工程的承包商。
阿末阿克兰指出,EZCB是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15年3月30日期间,分阶段作出上述付款。
林冠英被控有关槟州海底隧道计划的4项控状案件,周二在地庭续审,现年63岁的槟州土地及矿务局前主任拿督阿克马供称,他对付款一事毫不知情。
阿末阿克兰接着询问作为第35名控方证人的阿克马,虽然他对上述付款不知情,但当该公司付款时,有关地段是否仍属州政府。
证人接着答说:“是的,仍是属于州政府。”
此案将于周四(20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