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5日讯)以提供中小型企业补助为诱饵,学生涉嫌诈骗昔日恩师逾30万令吉积蓄,今日在芙蓉地庭面控时不认罪,法官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及附加一名担保人,并将此案展至9月11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沙菲益(29岁),曾是43岁女受害者的学生,不料从事承包商的被告今日却因涉嫌诈骗老师,牴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而被控上庭。
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1月19日涉嫌在新那旺柏里马士城镇某间商店,向女事主提供不存在的中小型企业补助,要求事主通过14次转账,把31万500令吉款项转入被告的2个银行户头,其中马银行的户头属于被告本人,另一银行户头则属于其一间割草承包公司,牴触刑事法典第420项条文(欺骗)。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10年,罚款或鞭刑。
主控官莫哈末祖菲克里副检察司向法官要求,让被告以30万令吉及外加担保人,才能获准被保释候审。
法官诺西拉在被告担保人的求情下,最后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的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并将此案展至9月11日过堂。
法官在庭上询问担保人目前是否与被告同住,或居住在附近,在获悉两人不住在同一屋檐下,要求被告在过堂日前,每个月需亲临附近警局报到,在保外候审期间聘请辩护律师,并交出国际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