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8日讯)一名助理工程师因收取1万令吉贿赂,以证明一所中学的维修和翻新工程和其他相关工程已完成,他今日在法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8万令吉。
法官拿督阿妮塔在36岁的被告扎比迪认罪后,做出上述判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12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2年5月17日,在万宜新镇一间餐馆内接受一名建筑公司的工地督工提供的1万令吉贿赂,以证明位于雪州翠岭镇国中,总值35万4051令吉的维修和翻新工程和其他相关工程已完成。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法官下判前,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慕阿兹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考虑案件的所有案情,并判处重刑,作为被告的教训和警戒社会。
然而,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巴哈鲁丁求情时说,其当事人的孩子仍在上学,而妻子是一名全职家庭主妇,因此他是家中的唯一经济支柱。
“这是被告第一次犯罪,他已悔罪和全力配合反贪会的调查,因此请求法庭对被告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