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商人就贩卖9.528公斤大麻罪的上诉申请,维持死刑判决。
由法官拿督哈达里亚、拿督史美珍和拿督阿兹米组成的上诉庭三司,驳回38岁的莫哈末菲尔道斯,要求撤销对他的定罪和死刑判决的上诉。
哈达里亚念出判决时说,上诉人提出的要求站不住脚,因此维持高庭判决。
尽管如此,上诉人还有向联邦法院上诉的机会。
在2021年12月3日,莎阿南高庭裁定,莫哈末菲尔道斯于2017年3月28日晚上10时,在雪兰莪乌鲁冷岳的加影电动火车站的停车场前贩卖毒品罪名成立。
根据案件,加影警区总部毒品调查组接到消息后赶往该区,发现莫哈末菲尔道斯携带2个可疑的袋子。
一名警员命令莫哈末菲尔道斯打开袋子,并在其中一个袋子发现几片压缩叶子,后来化学组确认是大麻。
然而,莫哈末菲尔道斯自辩时说,那个袋子不是他的,而是属于一名电召车司机。他当时在等待该司机泊车在泊车场时,替他保管袋子。
但该司机莫哈末沙比里供证时说,他通过手机应用程式接到莫哈末菲尔道斯的订单,将他从吉隆坡中环车站送往加影电动火车站。
他说,看到莫哈末菲尔道斯拎着那些袋子,然后把袋子放到自己的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