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4日讯)一间私人有限公司没有统制品执照,把1万9546公升补贴柴油用作公司的商业用途,该公司及拿督级华裔女董事今日分别被控供应管制条款时不认罪,获法官批准在免保释金下保外候审。
拿督陆美珍(54岁,译音)今天在一名华裔女子陪同下,在怡保第二地庭面控,面对媒体的摄影镜头时感到疑惑及抗拒,向一旁的代表律师查询为何追着她拍照,被告知这是媒体后,她便坦然面对摄影镜头。
陆美珍在通译员读出其个人及公司的控状时,皆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陆美珍身为K2 Bitumen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该公司于今年1月13日,在华都牙也钨工业区(Kawasan Industri Tungzen)违反1974年供应管制条款,即没有统制品执照把1万9546公升柴油作为公司的商业用途,触犯1974年供应管制条款第21条,并可在相同条款的第22(4)条同读,及在第22(2)条判刑。
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制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第2次或重犯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 或监制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另一个控状则指K2 Bitumens私人有限公司,在相同日期及地点,触犯同样的条款;罪成可被判罚款200万令吉, 至于第2次或重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
此案主控莎斯嬅妮副检察司,提议法官以3万令吉批准陆美珍保释,因该公司还有其他董事,也可能会更换董事,为了确保该公司董事出庭而提出有关保释金的金额,这也是有关“纰漏行动”(Ops Tiris)案件,也是公众关注的补贴事件,且罪成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令吉。
被控公司及董事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英然指出,其当事人及公司皆是初犯,这也不是董事的错。
法官艾奴莎琳聆听双方诉求后,批准被告及公司在免保释金下保外候审,案定9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