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7日讯)打枪埔2名孩童疑遭人虐待案,孩童母亲及外婆男性友人今日在地庭上改口认罪,两人分别被判罚款1万令吉及监禁18个月。
孩童母亲温薇薇及孩童外婆男性友人林金文(41岁),分别被控在2022年13日至5月27日间,在槟城打枪埔组屋某单位,涉及虐待3岁及5岁孩童,因此在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下被控。
一旦罪成,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拍摄:刘可欣)
温薇薇今早在庭上改口认罪,其代表律师娜琪雅在求情时指出,被告已对其行为感到后悔,不会再重蹈覆辙,她还爱孩子,承诺会成为更好的母亲。
她指出,被告是一名单亲妈妈,是沙爹摊助手,每天赚取50令吉收入,养活2名孩子。
地庭法官莫哈末卡立在裁决时对被告说,就连狗尚且懂得爱护本身的孩子,更何况是人类,孩子是无辜的,被告理应好好疼爱孩子。
“如果他们不是你的亲生孩子,我会判最高刑罚,念在你是他们亲生母亲份上,我判决两项罪名各5000令吉罚款,若没缴付,需各以6个月监禁取代。”
随后,林金文也在庭上认罪,其代表律师苏金达巴星求情时指出,被告单身,是卖椰子小贩,日薪60至70令吉,他只有中一学历,在三兄弟中排行第二。
“他只是在错的时间,出现在错的地方。我也希望法庭能给予最轻的刑期,并同期执行。”
莫哈末卡立说,任何人都不会允许及容忍大人打小孩打行为,因此被告需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他宣判被告两项罪名皆判监禁18月,从去年5月28日算起,同期执行。
律师将呈陈情信
要求撤第3名被告控状
苏金达巴星指出,他将呈交陈情信,以撤销第3名被告,即孩童外婆黄韩敏的控状,地庭订于9月18日针对此做出裁决。
他说,由于3名被告中,已有2人被定罪,因此他将呈交陈情信,要求撤销黄韩敏的控状。
此案3名被告是在去年5月31日,每人在相同的2项控状下,被控上乔治市地庭,当时3人否认有罪,获允许保外候审。
此案是被一名网友所揭发,当时他在洗布桥小贩中心,发现其中一桌食客中,有2名孩童的脸部有可疑伤痕,于是图文并茂上载到面子书吹水站,举报怀疑儿童遭到虐待,引起网友热议。
警方及福利局在接获投报后,在5月27日早上到相关家庭位于打枪埔组屋的住家单位了解情况,并将涉案的2名华裔女子逮捕,而2个孩童暂时由福利局照顾。
(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