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上诉庭今早批准巫统华玲区前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都阿兹,为起诉槟州前首长林冠英诽谤所提出的上诉申请,改判林冠英在2018年,把槟州海底隧道计划发展商支付300万令吉的谘询费一事,牵扯到阿都阿兹的言论构成诽谤,因此需向阿都阿兹赔偿25万令吉。
网媒“当今大马”报导,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扎娜瓦威为首的三司,今日一致作出上述裁决,也谕令林冠英需支付7万令吉堂费。
另2名法官是拿督斯里玛丽雅娜和拿督阿芝玛奥玛。
阿都阿兹于2018年3月入禀法庭,起诉林冠英诽谤,说明后者于当年2月28日,在槟州首长办公室和一场新春团拜活动上发表的言论构成诽谤,即关于把备受争议的槟州海底隧道计划发展商支付300万令吉的谘询费一事,牵扯到他。
槟城高庭于2020年12月11日驳回阿都阿兹的诽谤诉讼,后者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阿芝玛代表三司宣读判词时说,林冠英在公开发表有关言论前,没向阿都阿兹查证,其言论也不限于要求执法单位,查明涉及槟城海底隧道计划过失的指控,而是直接归咎于阿都阿兹涉及其中。
她指出,林冠英的部分言论,等同于“明确地宣称阿都阿兹确实犯下严重不当行为”。
“没证据显示答辩人(林冠英)曾联系上诉人(阿都阿兹),他没进行查证,草率地发布具诽谤性的言论。”
她也说,林冠英当年的言论并非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善意,而是为了当时即将来临的第14届全国大选,要捞取政治利益。
“答辩人利用此事(指控),作为证明其政治观点的武器。”
她提醒林冠英,应了解诽谤法律以及在发言前先查证的必要,毕竟他不仅是资深政治人物,也曾在过去涉及多宗法庭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