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教育部修订1996年教育法令,把强制教育从6年扩大至11年,如今正处于最后阶段;此举是为了强制学生完成中学教育,也是政府解决辍学问题步骤之一。
教育总监拿督峇卡鲁丁嘉查里说,该部正与总检察署合作,修订有关法案。
“修订法案工作,尤其是与立法相关的技术方面,目前已进入最后阶段,一旦获得内阁同意,教育部就会尽快将法案提呈至国会。
峇卡鲁丁嘉查里向《每日新闻》说,中学生去年的就读率为93.48%,余下学生没有继续就读至中五。
他提到,研究结果及与利益相关者交流会发现,有必要将强制教育延伸至中学,所以才做出有关修订。
“落实11年强制教育,是为了确保每名大马儿童都有平等教育机会,以发展他们的个人潜力。”
他提到,这也是确保学生能至少以大马教育文凭,或其他政府认可技职资格,完成中学教育。
他说,教育部目前已在教育政策策划及研究组(BPPDP)下,设立教育法令执法单位,以执行该法令的规定。
不过,他说,该部目前正向大众和利益相关者,宣导教育相关法令的执法,包括教育法令第29A条文阐明的强制教育。
“教育部认为,惩罚不是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
“所以,将会落实的执法行动仍是教育大众和利益相关者。”
他补充,目前的教育法令第29A条文仅规定学生完成小学教育,若父母违规,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