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雪兰莪州国盟主席拿督斯里阿兹敏,否认在去年大选期间,在演讲中辱骂行动党主席林冠英。
他说,当时他的言论是批评希盟执政时的政策。
林冠英于今年4月,针对阿兹敏于去年11月12日在吉打鲁乃为大选竞选演讲时,指控他担任财长期间命令内陆税收局向亲马华的商家追税,起诉阿兹敏诽谤,除了要求撤回诽谤言论,他也要求阿兹敏在英文报章《星报》上刊登道歉声明,并向阿兹敏索取一般、加重和惩戒性赔偿。
网络媒体“当今大马”报导,阿兹敏在答辩书中否认发言诽谤林冠英,包括据称于11月12日在吉打鲁乃演说时使用“’lngs”(粗口,意指傲慢)辱骂林冠英。
他在抗辩书中引用正当理由辩护(defence of justification),即准备在法庭上证明其指控属实。
他声称,其演讲是以起诉人曾公开针对马华发表的言论为根据。
报导说,阿兹敏于周一向双溪大年高庭提呈的答辩书中,引用多篇新闻报导来加强其抗辩。
“答辩人强调,不曾蓄意诽谤起诉人,而只是陈述起诉人与答辩人于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一同身处希盟政府时发生的事情。”
阿兹敏在答辩书中说,他的竞选演讲只是批评希盟政府针对几家公司的政策,而林冠英当时是内阁的一分子。
他说,公众有权知道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例如林冠英在担任财长期间的所作所为。
他说,起诉人和行动党并没有因为所谓的“伤人”言论,而受到任何影响,
他也说,他在演讲时没对林冠英心存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