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一名美容院东主今日被控在2年前,向社险机构提呈虚假文件,以申领职业振兴计划的奖掖,但她否认就此犯下蓄意欺骗该机构的7项控罪。
被告蒙娜丽莎(38岁)在地庭被控以持有的Nona Chantique Empire公司名义,提呈7份含有虚假资料的文件,以在职业振兴计划下申领总值12万60令吉奖掖。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5月31日在敦拉萨路的社险机构大厦,向该机构2名官员提呈含有虚假资料的文件,企图欺骗该机构。

文件上列明的30名“新职员名字”,实际上不是被告的公司员工,因此被告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代理人蓄意欺骗委托人)。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获利总额的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也被控5项涉及使用伪造文件的交替控状,阐明她在上述日期和地点,向一名社险机构官员提呈含有虚假资料的7份文件,以在职业振兴计划下申领总值12万60令吉的奖掖,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使用伪造文件)。
被告在交替控状下同样否认有罪,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和罚款。
主控官祖莱拉副检察司建议,让被告以5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是被告每月需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护照也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被告代表律师诺莎菲卡则以其当事人一直都配合调查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卡马鲁丁接纳控方建议的附加条件,谕令被告以3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案将于11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