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吉隆坡高庭就森州金马士国家养牛场计划,谕令国家养牛公司归还政府1亿2060万令吉贷款,以及将3374万3591令吉37仙未被使用的贷款归还政府。
高庭法官阿南蓬努杜莱指出,起诉人(政府)有权索回答辩人手中扣押的8690万令吉,该款项目前由国家总会计师托管。
他是在批准中央政府起诉国家养牛公司,与包括国家养牛公司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与3名孩子在内的10名答辩人的诉讼后,作出上述裁决。

他也谕令所有11名答辩人向政府归还用该笔贷款购买的金马士、布城和One Menerung公寓的土地,政府也是这些资产的受益拥有者。
不过,法官允许答辩人的反诉讼,并谕令政府做出1万令吉的普通赔偿。
中央政府是2019年5月31日入禀法庭起诉国家养牛公司,寻求索回被拖欠的2亿5300万令吉贷款。
阿南蓬努杜莱指出,起诉人指答辩人没有偿还贷款是没有依据的,而政府单方面冻结有关计划,违反了协议,因为答辩人已在2012年与2013年偿还贷款。
他说,诉方证人,即财政部官员无法证明莫哈末沙烈家人及其掌控的公司欺诈与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