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联邦法院谕令包括登嘉楼理科中学5名前学生在内的9造,就8年前霸凌导致受害者终身失聪,赔偿61万6634令吉20仙给受害者。
由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拿督林添钻及拿督阿都卡林组成的三司,一致裁决9名答辩人须对目前22岁原诉人负起责任。
5名答辩人是目前25岁的登嘉楼理科中学前中五生、副学生事务主任苏莱曼、前校长玛丽安祖索夫、教育总监及大马政府。
此事件于2015年4月26日发生在苏丹马慕理科中学,被霸凌的受害者当时14岁。
联邦法院三司昨天在线上裁决中说,教育总监与政府需对舍监、副学生事务主任及校长的疏忽,负起替代责任(赔偿责任),因此维持瓜拉登嘉楼高庭在2019年作出的判决,并推翻上诉庭在2021年5月20日的裁决。
这起霸凌事件导致受害者右耳耳膜撕裂、失去听力、心理创伤、持续承受精神压力及身体多处受伤,受害者也因此事无法专心学习,影响学业成绩,而被迫在2015年7月转校。
受害者的父亲阿末弗兹阿都拉通过万阿德南律师楼起诉上述9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