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5日讯)22岁油棕园丘工早前砸坏兴都庙神像,今日被提控时否认有罪,要求审讯,较后获准以7000令吉保释,案定11月28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弗达鲁斯是在1958年腐蚀物、爆炸品及危险武器法令6(1)条文被控上庭。
控状指被告于2023年10月18日早上7时至7时30分之间,在太平峇登村的斯里孟加拉纳亚兴都庙,持有危险武器即2把铁锤,触犯1958年腐蚀物、爆炸品及危险武器法令6(1)条文。
被告要求法庭审讯,惟未聘有律师,控方要求法庭以2万令吉让被告保释,惟地庭法官纳毕丝哈下定被告获以7000令吉保释,同时需2名担保人、每月向警局报到及护照被法庭扣留直至案件结束。
被告今日由刑事调查组警员押送法庭,身穿浅蓝色T恤及浅褐色长裤的被告,神情呆滞,于今早8时许被押抵法庭,约9时由数名刑警押进庭内。
一般案件的嫌犯或被告多由警员押送往法庭,惟此案基于情况特殊,警方改派一组刑事调查组警员负责押送,现场气氛也稍为紧张。
被告疑神智失常,于10月18日早上约9时,骑摩哆赤着上身抵达位于峇登大街,靠近巴刹附近的兴都庙,并在庙前发飙叫嚣一轮,过后更强拉绑在庙前石柱处的香蕉树。
随后在庙宇负责人及民众劝阻下,被告才骑摩哆离开,惟没多久,再度返抵该庙直闯入内,并脱剩内裤在庙内继续发飙,更情绪失控推倒庙主,及持铁锤敲击一樽神像,导致神像被砸碎,身首异处掉落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