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高庭宣判,印度籍传教士查基尔纳益起诉槟州前副首长拉马沙米诽谤胜诉,获赔145万令吉。
这赔偿额是涵盖普通赔偿100万令吉、补偿性赔偿10万令吉、加重赔偿10万令吉及惩戒性赔偿25万令吉。
高庭法官哈雅都阿克玛也谕令拉马沙米,在从今天算起的30天内向查基尔纳益支付上述赔偿,及支付7万令吉堂费给查基尔纳益。

她说,拉马沙米未能证明自身言论正当,且属于中肯评论(fair comment)范畴。
“拉马沙米的言论一皆构成诽谤的所有3项元素。这些受到质疑的言论是人身攻击,旨在贬低、嘲笑和降低查基尔纳益在公众眼中的形象。”
拉马沙米今天有出庭,身在尼日利亚出席一项讲座的查基尔纳益则参与线上审讯。

此外,法官也谕令拉马沙米向查基尔纳益公开道歉,唯拉马沙米代表律师拉兹兰告诉法官,他们会就今日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因此要就暂缓执行公开道歉,直至上诉裁决。
查基尔纳益于2019年,共针对拉马沙米的两组言论入禀诉讼。
第一组言论是有关查基尔纳益于2019年8月8日,在吉兰丹的争议演说;第二组言论则是攸关激进组织淡米尔之虎相关的大规模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