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购置酒店涉贪案的上诉结果,将于将于11月28日揭晓。
主控官为阿夫再尼占副检察司受询时证实,上诉庭将在上述日期发表裁决,并指辩方已入禀附加陈词,以及控方也已按照法庭的要求答覆其陈词。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瓦兹尔阿南、拿督阿末再迪和拿督柯玛迪所组成的三司,在今年10月14日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宣布保留裁决,择日下判。
高庭于2021年2月3日宣判,莫哈末依沙的所有9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每项罪名被判监禁6年,和罚款1540万令吉。
根据控状,莫哈末依沙被指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间,在吉隆坡联邦土地发展局大厦49楼,透过莫哈末扎希,以酬劳方式,接受接收来自一名Gegasan Abadi Propertie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依克万的309万令吉,作为批准FIC购买价值1亿6000万令吉的自由皇宫酒店的酬劳。
莫哈末依沙也是森美兰前州务大臣,他随后于在2021年2月4日针对其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申请。
他的代表律师拿督沙烈胡丁陈词说,其当时人的所有控状应获无罪释放,因为案情显示,没有证据指向他(莫哈末依沙)收钱。
他指出,高庭法官也未适当关注所有的呈堂证据,他在达致结论前,也未评估所有的证据。
不过,阿夫再尼占说,尽管莫哈末依沙未在任何付款的交易中,直接与商人依克万交涉,但他(莫哈末依沙)确实是有收取贿金的意图,也就是由助理莫哈末扎希,在暗地里将款项交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