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大马公民因不满政府撤回要求国际法庭司法检讨白礁岛主权判决案件,起诉政府案件被高庭撤销后,如今上诉庭也驳回他的上诉申请。
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驳回上诉人莫哈末哈达沙鲁里的上诉申请,裁定上诉人在此案中,没有法律地位可对首相和政府兴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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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2名法官分别是拿督施美春和莫哈末再尼。
哈达丽雅宣判时说:“上诉人寻求索赔的这宗诉讼,明显是在滥用司法程序,而政府符合2012年法庭条规第19条规第18指令的门槛(撤销申请),即莫哈末哈达沙鲁里兴讼的课题,不可交由法庭审判。”
上诉庭也驳回莫哈末哈达沙鲁里,就高庭在去年1月30日,批准政府和首相寻求把有关取白礁岛主权诉讼的相关文件,列为保密文件的裁决,而提出的上诉申请。
三司裁定,这项上诉申请没有理据,并同意政府的论点,即上述文件本质上是敏感的,涉及马新政府的外交和双边关系,因此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申请。
三司谕令上诉人,需为这2项上诉申请支付一共1万令吉的堂费。
高庭法官哈雅杜阿克玛是于2022年7月1日,批准首相和政府寻求撤销莫哈末哈达沙鲁里的诉讼申请,裁定起诉人兴讼的课题,不可交由法庭审判,且没有法律地位对首相和政府兴讼。
以前首相敦马哈迪为首的希盟政府是于2018年,撤回大马政府针对海牙国际法院于2008年5月23日,裁定白礁岛主权归新加坡所有的裁决,而向国际法院提出检讨裁决的申请,法院原定于当年6月11日,聆审这项申请。
高级联邦律师刘洪斌在代表政府陈词时指出,政府是在考量受委的外籍法律专家提供法律意见后,决定撤回就白礁岛主权判决向国际法院申请检讨裁决的案件,而莫哈末哈达沙鲁里并没有法律地位,就此对政府兴讼。
他在上诉庭陈词时说:“身为公民的上诉人(莫哈末哈达沙鲁里)有什么权利兴讼?如果他无法鉴定其权利,那我们(政府)主张,上诉人没有法律地位。”
较早前,莫哈末哈达沙鲁里的代表律师莫哈兹陈词时主张,其当事人有法律地位,就白礁岛课题采取法律行动,因为此事攸关国家主权。
他说,政府于2017年2月3日,向海牙国际法院申请检讨白礁岛主权判决,但在隔年6月1日,突然决定撤回这项申请,此举令上诉人和3200万名大马人蒙受损失。
他指出,政府已耗费许多资金,寻求在国际法院展开检讨上述判决的申请,却在国际法院聆审此申请前的2周,突然决定撤回申请,因此导致国人蒙受损失。
莫哈末哈达沙鲁里是于2021年5月28日,入禀高庭起诉政府,并在诉状中,要求高庭谕令政府就上述决定提供书面解释,也寻求政府为此向每名大马人支付至少1000万令吉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