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消息披露,负责管理大马33条高速大道特许经营权的18所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就国内有9天被颁布宪报列为免过路费日的做法,向政府寻求现金补偿,而不接受扣税的形式。
据悉,政府相信已和特许经营公司代表会面讨论补偿机制,但目前仍未做出任何议决。
豁免过路费的9天包括了开斋节、农历新年、屠妖节和圣诞节各为期2天,以及国庆日1天,而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已接获通知,相关免过路费措施已颁布了宪报。
业内人士告诉“自由今日大马”,特许经营公司对政府在落实免过路费日前,没有先谘询他们以指定补偿机制而感到不满。
根据目前做法,政府将100%偿还在上述期间免除的过路费,惟消息指政府在结算方面进展缓慢,影响了大道公司的现金流。
消息说,目前就连去年11月全国大选、今年2月农历新年以及4月开斋节期间的假期免过路费措施补偿,都仍未解决。
最近政府宣布,屠妖节期间免两条过路费将令政府需承担3700万令吉。
另一名消息人士则说,这些大道公司或考虑以要求延长特许经营期或免税的方式,来弥补他们为期9天的免过路费损失。
“不幸的是,对我们部分公司来说,我们开始纳税的时间很迟,大概是10到15年以后才纳税,而我们不能等这么久。”
马来西亚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协会(PSKLM)曾在今年稍早时候致函公共工程部,指所有大道公司代表寻求与政府会面以商讨补偿机制。
该协会指公司们一致决定认为政府理应向大道特许经营公司们缴付现金作为补偿,以免他们的资金流动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