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8日讯)1名厂工日前在洗车店佯装洗车店员工,趁客户交出车匙后即偷车,结果换来一年监禁的恶果。
承审推事莎沙迪安娜今日在被告莫哈末沙兹鲁(27岁)承认有罪后,做出上述裁决。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11月20日晚上8时,在位于莎阿南第16区的洗车店,偷走一名女事主(51岁)的掀背式本田城市轿车,该轿车价值8万5000令吉。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7年和罚款。
主控官安努亚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考虑案件发生频率和公共利益,判处相应的刑罚。
日前,巫裔事主(25岁)在面子书发文和上传报案纸,指他当时驾驶其阿姨的本田城市轿车到洗车店洗车,不料随后1名陌生巫裔男子趋近,要求他交出车钥匙。
事主称,他以为该男子是洗车店员工,因此交出钥匙给对方,没想到对方竟驾走轿车,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