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日综合电)中国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等12项行为,被央行处以警告,并罚款3664.2万元人民币(约2418万令吉)。
中国央周五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因12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7.34万元,罚款3664.2万元。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11月29日。
涉及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
中国央行也通报18名责任人被罚款,罚款金额为1万元至38万元不等。
根据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日发布的22张罚单,除了中信银行,还有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等银行机构、理财公司及保险机构,同时被处罚的还有时任相关机构的官员。
这些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的原因多聚焦在贷款相关业务、内部人员管理不力、房地产相关业务等方面。
根据通报,中国农业银行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710.9738万元人民币。其中,总行570.9738万元人民币,分支机构2140万元人民币。
中国建设银行则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791.879382万元人民币。其中,总行2041.879382万元人民币,分支机构1750万元。
另外,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一天通报,对涉56项违规行为的中信银行总行罚款1.524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462.59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6770万元;罚没合计2.25亿元。
涉及违规行为包括发放大量贷款代持本行不良、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收购保险公司股权、违规向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授信、部分业务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