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民之苦,是政府之耻,那么治安长治难安,人民无法安居乐业,必然也是政府的耻辱。
治安失序,人心难安,各种杀红眼的手段,近来引起举国哗然。
若政府认为这都是个案,情杀谋杀不关政府的事,不为此感到羞愧,这样的政府没有存在价值,因为人民不会默然以对,一定会用选票教训冷血的执政党。
治安难安,反贪反得再用力,民主多么以民为主,都是徒然。个中道理再浅显不过,治安坏,人人受害,政府不好,全民怎么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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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心变得暴戾,动用私刑成了唯一手段,不再互信,不再相信司法,治安只会越来越坏,成为人民生活中真真实实存在的恐惧。
好好一个人怎么会动不动就杀人,还当街杀红了眼,这是什么样的一种恨,恨到无视旁人,一路败坏到不可收拾的局面?
治安要好,当然不能光靠首相和警察,原生家庭的教育也很有问题。很多杀人犯的父母听到孩子闯祸后的反应都很典型,孩子很乖,是被朋友给带坏,是学校教育的错,整个社会的错。
他们都认为责任是在别人身上。真是这样吗?富都没有好青年吗?同样的环境、类似的成长背景,不断有人突破困境而活出不一样的人生。
自己不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寄望在别人的情别人的爱,这样的人生,什么都是假的,只会把错怪罪在别人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