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30日综合电)谷歌(Google)网页浏览器Chrome具备“无痕模式”,许多人会使用这项功能以免留下纪录,却有用户发现,在使用无痕的状况下仍被追踪网络活动,向Google提出集体诉讼,索赔至少50亿美元(约230亿令吉),谷歌现已同意和解。
根据《卫报》,谷歌被控暗中追踪数百万用户网络活动,求偿至少50亿美元,与用户达成初步和解后,美国加州奥克兰市地区法官罗杰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周四(28日)暂停原定明年2月开始的集体诉讼审判。
和解金额并未公开,但原告律师表示,已透过调解同意一份具约束力的条款,预计在明年2月24日以前向法院提交正式和解协议。谷歌及原告律师目前未回应媒体置评请求。
这起诉讼于2020年提起,涵盖2016年6月1日以来的数百万名谷歌用户,指控该公司违反联邦窃听法及加州隐私法,要求向每名用户赔偿至少5000美元(约2万2974令吉)。
原告声称,尽管他们使用Chrome无痕模式和其他浏览器的“私密模式”,谷歌的分析工具、Cookie和应用程式仍允许Alphabet部门追踪其活动,使谷歌可了解用户喜好、购物习惯及在网络上搜寻的“可能令人尴尬的东西”,进而使谷歌无所不知。
罗杰斯今年8月驳回谷歌要求驳回诉讼的诉求,认为谷歌是否做出具法律约束力的承诺,确保不会在用户以私密模式浏览网页时搜集数据,仍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文:台湾ETtoday新闻云
图:美联社 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