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强调,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为首的团结政府,不能非法行使权力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撤下网飞(Netflix)纪录片《逃亡者》(Man On The Run)的申请。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马力今日发文告说,网飞是提供网路串流服务的OTT平台,因此不受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约束。
他说,若政府撤下相关纪录片,即等同于审查网络,违反了法令第3(3)条文规定。
他也说,若纳吉不满《逃亡者》的内容,就应该指示律师入禀法庭提出申请,由法庭决定任何素材或出版物是否妨碍司法,而不是透过向政府提出“特别请求”。
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3(3)条文规定,串流平台播放的电影或电视剧的审查,不属于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权限。
纳吉通过沙菲宜律师楼致函通讯部及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要求强制下架《逃亡者》;安华随后被媒体询及此事时也回应,政府会考虑有关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