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电影《Mentega Terbang》的导演及制片人,今日获高庭发出准令,以挑战政府对该电影颁布的禁令。
法官拿督阿马吉星在聆听了双方的口头陈词后,就32岁的导演凯里尔安华及37岁的制片人陈明庆为政府颁布该电影为禁片而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做出上述判决。
阿马吉星择定2月14日进行案件管理。
他们的代表律师为再益马力,而联邦律师沙烈胡丁则代表政府和内政部。
较早前,沙列胡丁反对这项准令申请,他说,内政部去年将该电影列为禁片的决定,不能受到法律挑战。
再益马力陈词时引述联邦法院的数宗案例,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法庭上挑战政府颁布的禁令。
凯里尔及陈明庆于去年12月入禀的案件中,声称政府禁止该电影的决定是不合理的,且违反了联邦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这一决定也影响了他们的收入,因该电影无法在全马放映及发行。
早前,该部电影因涉及宗教信仰冲突元素,遭内政部列为禁片。
凯里尔及陈明庆也于1月17日,被控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罪名,但他们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