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男子被控非礼两名男大学生,即亲吻21岁大学生的耳朵、肩膀及抚摸大腿、胸部!
被告否认两项非礼罪,法庭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8000令吉保外,案件定3月27日过堂。
43岁的被告莫哈末祖卡那因聆听两项控状后,在推事玛芝娜瑟宁面前不认罪。
控状指被告在1月15日午夜12时许,在爱极乐某住家内,强行非礼两名21岁男大学生,即亲吻两名受害者的耳朵、肩膀及抚摸大腿、胸部,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没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他是激励谘询员,目前患有椎间盘滑出病,以及正接受精神治疗,因此,要求减少保释金。
此案由华达依萨副检察司主控。
(视频拍摄:郑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