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南14日讯)华裔伊斯兰传教士Ebit Lew性骚扰案件的原告今日告诉法庭,她拒绝接受Ebit Lew的视讯通话,只允许常规通话。
原告也是此案的第9名控方证人。
副检察司诺阿兹扎询问证人和被告之间WhatsApp应用程式截图中的对话文字的含义,即“允许常规通话,不允许视讯通话”。
证人说:“我的意思是说正常的通话,不要视讯通话。”
证人说,当Ebit Lew拨打视频电话时,但她不想露出脸,因为她没有被戴上头巾。
在解释WhatsApp应用程式中的一些聊天文字时,该女子忍不住流下了眼泪,直到诺阿兹扎要求法庭休息一下,让证人平静下来。
证人解释了 WhatsApp 应用程式中 436 个对话截图中的 200 多条文本,这些应用程式已从证人手机中删取出。
案件明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