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国男歌手薛之谦能写会唱,虽然早前曾闹出遭网红指控骗财、骗色、逼堕胎的丑闻,但他仍能挺过风暴,去年开了70多场演唱会都造成抢票风潮。不过,近日薛之谦在微博贴出进戏院捧场《飞驰人生2》,翻拍大银幕的画面,引发“盗摄”热议。
薛之谦翻拍《飞驰人生2》引发争议,不少网友都帮他说话,“他拍摄的都是宣传片已公开的画面”、“他是被导演邀约来帮忙宣传的,那就是权利方同意了,不算盗摄”,粉丝更陆续贴出自己在电影院翻拍的画面来声援他。薛之谦本人也发文:“祝你慧眼,识图看片。本尊在谢,你在塞脸。习惯示众,罪带笑点。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不妥之处。
对此,被中国网友俗称“六公主”的官媒中央电视台六台电影频道,16日在微博上大力谴责薛之谦的行为,“某公众人物公开发布在映电影屏摄照片且拒不承认错误的行为,引发全网对于‘盗摄’的又一轮热议。”提到除了营利目的会危害行业利益外,若“故意为之”也会带来剧透等不良后果,“我们仍应做好自身约束,文明观影,拒绝盗摄。”许多网友也在底下留言呼吁“盗摄就是错误的行为”、“一件错的事不会因为做的人多就是对的”。
不过同为央视的央视新闻(CCTV-13),找来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却讲述中国法律上并没有所谓“盗摄”一说,并称“盗摄”应属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叫法,而拍摄照片或小片段,用于个人欣赏、研究、课堂教学,或是为了评价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不构成侵权。朱巍也补充说明,若未经当事人、权利人许可,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影音平台传播,就属于侵权行为。
结果薛之谦便转发了央视新闻的发文,并写下了“文字,乃凶器,可传善,可滋恶;流量,是干爹,可换银,可报应。”直接讽刺营销号的炒作全为了流量和KPI。不过面对盗摄一事,中国官媒的两派说法,也让网友战成两派,有人谴责、有人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