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7日讯)女佣因偷窃雇主的金手镯和项链给朋友的妹妹做嫁妆,她今日被控监守自盗罪名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5个月。
44岁的被告西蒂诺玛拉在推事法拉罗丝南面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今年2月23日下午6时左右,在梳邦布特拉高原一住家内,偷窃雇主价值约2万令吉的金手镯和项链。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81条文(监守自盗),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10年和罚款,若重犯则亦可鞭笞。
在下判前,被告告诉法庭,她没有能力缴付罚款。
被告承认偷窃,但她称没有将珠宝收起来,而是送给了朋友的妹妹,因为朋友说妹妹要结婚。
然而,推事说:“下次别听人说,如果朋友叫你跳楼,你会跳吗?”
推事最后判处被告监禁5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本案主控官为赛达法希哈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