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一名女子因前夫透过WhatsApp讯息,提出3次休妻(TALAK)来结束他们为期3个月的婚姻。一怒之下,破坏前夫的汽车,而被莎阿南地庭罚款1000令吉。
这段短暂的婚姻始于2020年4月,当时这位拥有“拿督”头衔的外科医生不顾第一任妻子的反对,迎娶该名女子作为他的第二任妻子,却在同年7月21日,发送了一条WhatsApp讯息,与前者说3次休妻(不可撤销的第三次离婚宣告)。
警方也联系了该女子,并告知她,她的前夫向警方报案,称他们联名公司银行户头的银行卡被盗,令她感到崩溃。
女子于7月24日晚上8时左右,到前夫家守候,直到凌晨12时才看到他返家。她试图敲车窗与他对话。但男子没打开车门,更在女子对他尖叫时,试图离开。因此女子跳上汽车引擎盖,猛烈敲击挡风玻璃,导致挡风玻璃破裂。

该名女子因损坏前夫轿车挡风玻璃,造成5000令吉损失,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庭审中,女子辩称,被原告(前夫)的谎言所欺骗,与他结婚,又被其无理休妻。而当她试图联系他时,原告忽视并回避她,迫使她在事发当天前往原告家与他对质。
控方认为,考虑到刑罚是经过充分审理后作出的,而且证据确凿,地庭应该判处最高刑罚;控方也要求法院考虑原告所蒙受的损失。
地庭法官萨莎戴安娜在裁决中表明,被告的行为确实导致了汽车损坏,但也承认这是在绝望中做出的事情。
她说,如果原告有讨论的空间,以仁慈和礼貌的方式处理离婚,被告就不会采取如此极端的措施。
她在3月13日发布的判决中指出,地庭所做的判决并不是出于偏袒或同情,而是对所发生的事情进行了适当的审议,且控方没有提供任何记录表明被告在此次指控之前和之后犯下任何其他罪行。
“被告是初犯,也是一次性犯罪者,不是重犯,也不是惯犯。”
“因此,我认为定罪和罚款是适当且足以阻止被告进一步犯罪的。”
她补充,此案最低刑期为一年。
她说,虽然涉及暴力,但情况显示该犯罪行为发生在婚姻危机期间,且并不是有预谋的。
“鉴于实情,对此案判处至少一年监禁的处罚是不适当且过重的。”
控方已针对地庭的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