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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修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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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动态|国会下议院今休会 公民权修宪案未及三读

(吉隆坡27日讯)内政部今日在第15届第3季第一次国会下议院会议的最后一天,如期提呈有关公民权规定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二读,但国会并没继续进行原定于今日完成的辩论环节和法案三读,而是随即宣告无限期休会。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今午在国会下议院,大约将近下午5时30分提呈法案二读;议会在部长提呈二读后,于大约5时45分休会。

部长指出,内政部拟议修改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第1(a)条文,把目前阐明的“是一名公民或永久居民”一词,改成“一名公民”一词,意味在国内出生但双亲是大马永久居民的孩子,将不再能依法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

他说,由于目前有350万名外籍人士涌入我国,因此政府认为修宪撤除目前大马永久居民的孩子,可依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的规定是刻不容缓的事。


(档案照)

目前,第1(a)条文阐明,每名于马来西亚日当天或之后在大马出生的人士,只要在出世时的双亲其中一人,是一名大马公民或永久居民,则将依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他说,成为大马永久居民的人士,不是大马公民,他们仍有本身祖国的国籍,因此在此事上,在大马出生的这些孩子,可拥有他们双亲的国籍。

“因此,此事将不会引发永久居民的孩子,成为无国籍人士的问题。”

由多个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大马公民权联盟(MCRA)日前反对上述拟议,说明内政部不能从上述条文删除“永久居民”一词,因为这将影响在国内出生和定居但只拥有永久居民身分的无国籍人士和原住民,导致他们的所生孩子,未来不能因双亲其中一人是永久居民,而依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今年前解决1.4万公民权申请

赛夫丁纳苏迪安在提呈法案二读时,也向朝野议员承诺,他将在2024年12月31日前,解决积压的1万4000份公民权申请。

他说,上述皆是涉及非婚生小孩和被领养的小孩等人,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款,向内政部提呈的公民权申请。

目前,第15A条款阐明,中央政府可在恰当的特殊情况下,把21岁以下人士登记成为公民,因此未满21岁者一般都是通过这项条款,向内政部提呈公民权申请。

此外,部长指出,这份修宪法案涉及修改7个事项、增设3个事项以及废除3项条文。

他说,国会曾在1965年8月9日,即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联邦时,大幅修改联邦宪法第三部分,即有关公民权的规定。

他补充,政府已于2月21日和2月22日举行的第265届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会议,呈交这份法案的拟议,而统治者理事会御准政府提出的拟议,并谕令必须收紧赋予公民权的规定。

公民权联盟冀与政府合作
寻找问题解决方案

随着内政部没有于周三(27日)完成法案三读,由多个非政府组织而成的大马公民权联盟(MCRA)希望政府给予机会,让他们与政府合作,表达他们对这份法案的种种担忧。

该联盟在国会休会后,发表简短文告指出,他们希望可与政府合作,为国内各社会群体的福祉,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

大马公民权联盟曾在上周日(24日)召开记者会,呼吁内政部在修宪法案中,先撤除或暂缓纳入3项具争议性的拟议。

3项具争议性的修宪建议,包括内政部拟议删除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第1(a)条文内的“永久居民”一词,这将导致双亲是永久居民且在国内出生的孩子,未来无法再自动可依法获得公民权。

该联盟也说,政府不应修改宪法第15A条款,降低无国籍孩子可在该条款下申请公民权的最高年龄限制,直至政府可解决人们在公民权申请中面对的各种程序和行政挑战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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