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7日讯)挖泥机司机猥亵5岁继孙女下体,被控两项性侵,判处坐牢4年和鞭笞4下。
47岁被告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于去年8月2日至10月8日间,在昔加末伯特拉路一间住家,性侵年仅5岁6个月大的继孙女。
被告也被控在去年9月29日下午约3时,在同一地点,肢体性侵5岁6个月大的继孙女。
被告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以及14(b)条文下被控,每项指控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另须施以鞭刑。
被告在地庭法官阿布峇卡马纳面前聆听控状后,选择认罪。法官判处被告第一项控状坐牢3年和鞭笞两下,第二控状坐牢4年和鞭笞两下,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同时执行,为此,被告刑罚共坐牢4年和鞭笞4下。
案情指出,被告在与继孙女冲凉时,用手指插进女童下体,女童事后向阿姨倾诉下体疼痛,家人于是向警方报案,院方检验结果证实,女童处女膜破损,被告于去年10月10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