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五儿之父因谋杀前妻罪成,被判死刑,今日获联邦法院使用酌量权,取消死刑,改判33年监禁。
联邦法院三司拿督哈敏达星、拿督罗扎利亚和拿督诺丁哈山,根据去年落实的2023年检讨强制死刑和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批准死刑犯道勿阿末(54岁)的司法复核申请,将死刑改为33年监禁。
道勿自2005年8月27日被捕之日起服刑,他已在柔佛新邦令金监狱服刑19年。
道勿代表律师莫哈末拉兹请求法院撤销其当事人的死刑刑罚,减刑至监禁31至33年,也要求不对其当事人施以鞭刑,因为道勿已超过50岁。
“申请人已真诚忏悔,5名子女都轮流到监狱探望他。”

道勿在2005年8月26日凌晨1时30分至2时30分之间,在昔加末的鲁布峇都甘榜某房屋内,谋杀任职餐馆员工的前妻咪咪阿菲兹(31岁)。
麻坡高庭于2009年11月28日判处道勿死刑。
道勿分别向上诉庭和联邦法院上诉,上诉庭于2012年5月31日宣判维持高庭判决,联邦法院于2013年9月4日驳回他的上诉申请。
根据案情,道勿和前妻于2005年6月25日离婚。死者与5个孩子住在一起,被告则居住在其他地方。
事发当天,被告与前妻因争夺当时6岁小儿子的监护权而发生争吵。第二天,受害者的尸体在距离其家约18公尺的垃圾堆中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