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指出,他对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其皇家特赦存在“附加谕令”,即允许纳吉通过居家监禁方式服完6年刑期一事,并不知情。
他今天在记者会上,受询是否知晓此事时,回应:“我不知情。(I have no knowledge of it.)”
不过,他说,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已在数天前致函给他,但他不愿说明信函内容。

纳吉是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皇家特赦的附加谕令(addendum decree)中,允许他通过居家监禁方式服完6年刑期。
赛夫丁说,他会在适当时机,依据他所知道的,来回应这封信函,而自己也一直在跟踪媒体报导了解此事的进展。
当媒体询问这封信函是否为纳吉申请居家监禁时,他却否认。
“(这信函)正如在法庭提到的,他在法庭提了什么,就是这份信函的内容。”
当媒体再追问他是否知道附加谕令时,赛夫丁重申,自己并没有看过,也不是特赦局成员。
“我没有附加谕令的资讯,只是他们说他们有。所以我才说,我会根据我们所知的来回应。”
另一方面,针对纳吉在监狱是否享有特殊待遇,赛夫丁指出,他相信监狱局发布的文告,因为监狱局负责24小时照料纳吉,因此是最了解纳吉情况的单位。监狱局之前的文告否认给予纳吉特殊待遇。
纳吉是于4月1日透过沙菲宜律师事务所入禀高庭,申请对苏丹阿都拉的附加御令进行司法审核,同时也要求法庭在开斋节前聆审他的申请。
申请人纳吉把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主任和马来西亚政府,列为第1至第7答辩人。
纳吉也寻求另一项庭令,如果此附加谕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也就是将他由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位于吉隆坡的住家,以通过居家监禁方式,完成剩余的刑期。
刑期减半 罚款减至5000万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现为上诉庭法官)是于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中的滥权、洗钱和刑事罪名成立,需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随后在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上诉都遭驳回。法院也在2023年3月23日,驳回他寻求检讨法院判决的申请。
纳吉担任首相职长达9年直到2018年5月。他是我国第一位被判刑的首相,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是于今年2月2日宣布,同意允准纳吉的刑期减半,提早至2028年8月23日获释,至于罚款则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特赦局指出,如果纳吉未能缴付罚款,则会另加一年刑期取代,换言之出狱日是在2029年8月23日。
不过,特赦局没有说明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