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高庭原定今日,聆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有附加谕令允许他居家服刑,而申请获得司法检讨准令的案件;不过纳吉以一名重要证人已出国为由,要求展延。
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今早是在内庭,审理纳吉寻求获得司法检讨准令的申请。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告知法官,虽然是他基于此案的紧迫性,要求高庭尽快聆审其当事人的申请,但不巧的是原本应为纳吉这项申请提呈一份宣誓书的一名重要证人已出国前往麦加,导致申请人无法获得这名证人在宣誓书上签名。
他说,此人预计在开斋节后回国,但其宣誓书非常关键,因此他需在纳吉申请获得准令的此阶段,就向法庭呈交这份宣誓书。
有鉴于此,沙菲宜要求法官在4月17日聆审纳吉寻求获得准令的申请。
法官最终批准沙菲宜的要求,并指示他需于4月15日或之前,为纳吉向高庭呈交上述证人的宣誓书。
纳吉是于4月1日,为寻求高庭谕令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是否有附加谕令允许他居家服刑,而向高庭提呈司法检讨的准令申请。
根据纳吉呈交的申请通知书,他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于1月29日,在批准让他减刑的主要谕旨中,也有另外让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存在。
纳吉在申请中指出,若真有上述附加谕旨存在,他寻求高庭宣判答辩人应立即执行苏丹阿都拉的谕旨,让他从加影监狱回到位于吉隆坡的住所居家服刑。
他在此申请中,把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主任和政府,列为第1至第7名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