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两名巫裔兄弟在2月和3月,与友人两次结伙打抢,今日在地庭面对两项指控,唯纷纷否认有罪。
第一个控状指3名被告,即32岁的莫哈末纳斯鲁、30岁弟弟的莫哈末凯鲁,以及他们的36岁友人祖基菲里,在2月6日凌晨4时16分,在冼都怡保路持械抢劫一名49岁孟加拉籍加油站员工,造成男子面临5500令吉的损失,包括17盒香烟、商店镜子和现金。
他们因此抵触刑事法典刑事法典第39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高达20年监禁,并鞭刑。
3人否认有罪。
第二个控状则指两兄弟与另一名友人沙兹万(34岁),在3月24日下午2时20分,在冼都增江南区占布路一所学校前,抢劫一名17岁女子.
他们再次抵触刑事法典395条文。但3人同样否认有罪。
主控官为尼祖万副检察司,而两兄弟的代表律师则是阿里夫,祖基菲里和沙兹万则没有代表律师。
法官拿汀法兹琳允许两兄弟以每人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至于另两个被告则以每人6000令吉保释候审。
同时,法官择定此案5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