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日综合电)中国将于7月1日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尤其是当前热门的直播带货,条例规范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也是行销的前提和底线。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指,直播带货创新又丰富消费供给,但由于“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导致虚假行销、商品不符、退货困难等争议不断。
近5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成长10.5倍,同时,投诉举报的增幅高达47.1倍,明显高于传统电商,显示发展和规范仍不平衡。
条例规定,发生消费争议,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以及相关经营活动纪录等必要的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