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一名女子在7年前怀孕期间出现高血压时,医生没有提供充分治疗,并且也延迟治疗,高庭今日在她起诉有关政府医院的医疗过失诉讼中,裁定女子获赔380万令吉。
女子当时因为吉隆坡中央医院的这起医疗过失,孩子在其子宫内死亡。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当时34岁的女子苏哈札妮患上了完全溶血反应、肝酶升高和血小板计数低(HELLP)综合症,并伴有急性肾衰竭和脑出血风险。
苏哈札妮于2020年通过丈夫伊尔万依德利斯提起诉讼,她目前无法行走,并且患有认知障碍。
去年,法官阿末沙里尔沙烈裁定苏哈札妮获赔380万令吉,其中包括30万令吉的严重损害赔偿。他也谕令政府向苏哈札妮支付额外27万8000令吉的费用。
法官上周公布了长达15页的判决书,他说,苏哈札妮的余生将需要他人的持续帮助。
苏哈札妮在2015年,33岁时与丈夫结婚,并于隔年怀孕。她在怀孕第33周时,被诊断出患有先兆子痫(怀孕期间高血压)。
她的病情“处理不当”,虽然诊断正确,但治疗不充分,导致病情恶化,出现了并发症,包括完全HELLP综合症、急性肾衰竭和脑出血。
政府已针对这一数额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苏哈札妮的代表律师为卡尔迪坎塔峇兰和阿都阿兹姆,而政府的代表律师为高级联邦律师聂莫哈末诺聂卡和联邦律师阿迪峇依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