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马来西亚羽球总会(BAM)认为,由于涉及不同的赞助商,李梓嘉索求肖像权不是大问题,而大马羽总并没有怪责任何一方的意思。
根据每日新闻报导,大马羽总行政总监蔡翰晶表示,身为自由人的职业球员,他有权站在商业的角度上提出(赔偿)要求。
蔡翰晶透露,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大马羽总须要李梓嘉代表国家出战,以组成最强的队伍征战汤杯。
“双方达成协议就是为了汤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有必要答应对方的要求。如果大马羽总不须要国家队以外的球员(即是自由人),肯定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就是供给和需求。”
“大家要明白的是,现今的体育已经商业化,我们有全职的运动员和体育官员。如果你在这里找不到生计,谁又愿意投入呢?”
“所以,我们必须公平对待李梓嘉。他不在国家队,他没有获得国家队球员应该享有赞助商给予的福利。”
蔡翰晶表示,随著时代的变迁,大家都要向前看,可别越活越回去。
“其实,不仅是涉及金钱,还包括了我们对球员的训练方式。随著时代的改变,我们也要跟随脚步作出适当的改革。”
“现在的世界大不同,跟昨日已不一样了。”
大马羽总在上周五公布汤尤杯名单,而蔡翰晶在当时表示,因为在汤杯期间必须穿上国家队球衣,所以大马羽总会给李梓嘉一些补偿。
李梓嘉团队随后发布官方声明,大马羽总向李梓嘉支付的并非代表国家队出战的赔偿金,而是因为李梓嘉参加汤杯涉及不同赞助商和肖像权的问题。
每日时报在昨日报导,羽球名宿拿督西华拉治表示,代表国家出战比其他任何事都更重要,是金钱比不上的。西华拉治更是表示,只有前国家男单拿督李宗伟才有资格以球员的声誉谈论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