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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14岁少年获宽赦 上门感谢卡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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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星

(吉隆坡16日讯)已故卡巴星在长达45年的执业律师生涯中,处理过的案件多不胜数。

1965年1月15日,卡巴星在马来西亚执业,1981年则在新加坡当律师,曾代表当时的劳工党上庭;他在新加坡处理的最后一宗案件,是代表一名因戴头巾上学,而被校方禁止到校的少女。

他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到,拥有枪械而在1976年被判死刑的14岁少年获宽赦,在感化院度过7年岁月后,特地到他的律师楼拜访。

“有一天,我的书记进入我的办公室,告诉我说有一个人要见我,但对方不愿透露身分。我说不要紧,让他进来。”

卡巴星
卡巴星

“他一进来,就问我是否认得他。我坦白告诉他,也许不记得了,但有点面善。过后他说,他就是那名14岁的男孩。


他说,经该名男子一提,于是他说:“我的天啊,你已不是14岁男孩了,你是大男孩,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说,该名孩子表明是上门道谢,并邀请他到其父亲在槟州浮罗池滑的酒吧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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