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由于上载到社交媒体的内容涉嫌违反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3名社交媒体帐户持有者“Chegubard”巴德鲁希山、沙林依斯干达和“Papagomo”旺莫哈末阿兹里,将在明日受召录取口供。
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Chegubard”和沙林依斯干达将在赛城的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总部录供,至于“Papagomo”则安排在文良港警局录取口供。
文告说,当局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委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有关案件,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1年或两者兼施。
文告提醒公众,不要滥用网络服务传播不真实、虚假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