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一名资深律师指出,联邦宪法不仅赋予国家元首减刑和特赦的绝对权,国家元首同时也有权发布谕令,允许任何一名囚犯,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而政府也不得对此谕令有任何异议。
资深律师尼占巴希尔接受《每日新闻》询问时说,国家元首减刑和特设的权力,也适用于1995年监狱法令第43条文,有关释放有执照囚犯事项上。
他说,若前任国家元首发出的纳吉居家服刑特赦附加谕令真实存在,那么政府必须依据宪法和相关法令条文,执行这项谕令的指示。
“特赦是国家元首的绝对权力,政府只是在这方面扮演向陛下提出建议和劝告的角色,不能左右陛下针对特赦案件的决定,就连法庭也不能检讨陛下的决定。”
巫统主席兼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日前向高庭呈交一份宣誓书,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志期1月29日,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确实存在;他曾看到和阅读这份谕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