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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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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同事碎念竟引爆炸弹 男被查惨呼代志大条 遭重囚

(台北23日综合电)台湾赖姓男子2020年在一间科技工程公司任职时,不满同事陈男碎念他而起争执,积怨2年后决定报复,竟做了一个土制炸弹放在陈男摩哆龙头的置物箱里,当陈男下班要骑车离开时,赖男躲在30公尺外按下遥控器引爆,导致陈男胸、腹及右手臂被炸伤,右小指截肢。赖男被警方查到关键罪证遥控器时,直呼“代志大条”。高等法院周二依《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意图犯罪而制造爆裂物罪,将赖男判刑16年。

警方当时循线追查炸弹客,在赖男的宿舍找到的遥控器,他当场傻眼喃喃自语:“诶,代志大条了、代志大条了。”法官问赖男,当时为何会说这句话,赖男回答:“我有这样讲,但是我不确定是在作笔录时讲的,还是在宿舍讲的。”法官认定赖男因为警察在宿舍当场查扣到遥控器,自知事迹败露而心虚,才会说“代志大条了”。

被炸伤的陈男告诉法官,他自认与赖男没有过节:“我们工作并没有很不愉快,也没有说见面就吵架,就是各做各的,以前我会因为他的工作态度唸他,他就懒懒散散的,但是后来我也随便他,就派他去做比较不会有危险性的工作,看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来问我的话,我都会教他。”

陈男还说,他的右手小指现在只剩下一个关节,第二个关节以上全部截肢,有时还会抽痛,“我的耳朵现在如果听到比较大的声音,会嗡嗡叫,其余还好,都是皮肉伤,但是我右手拿东西会卡卡的”。


法官依据相关事证,认为赖男仅因案发2年前的一次口角,竟恶毒地想炸死同事陈男,一审认定他触犯杀人未遂、意图犯罪而制造爆裂物罪,从重依后者将赖男判刑9年8月。上诉高院后,法官认为赖男始终否认犯行且未与陈男和解,周二加码改判16年徒刑,并科罚金15万台币(约2万1991令吉)。可上诉。

文:台湾壹苹新闻网
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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