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大马中小型企业公会召开特大罢免总会长陈芳心风波持续延烧,以总秘书陈棋雄为首的挑战派强调,这场特大的召开符合公会章程规定,特大违法一说根本不存在。
挑战派通过代表律师拉威尼申致函公会法律顾问拿督黄明的信中,严正否认特大违法的观点,根据公会章程第7(1)(vi)条文,总会长或理事会有权在他们视为合理或必要的情况下召开特大。
信中指出,以陈棋雄为首的挑战派是在获得20名理事的同意下召开特大,且这场特大也是理事会成员授意挑战派召开。
针对黄明山提供有关会议记录,以证明这场特大的合法性,信中也强调,公会章程没有规定必须有会议记录作为证明。
根据报导,陈棋雄署名发出的特大通知函指出,该公会理事会援引章程第7(vi)条文赋予的召开特大权利,订于4月23日上午10时,在吉隆坡武吉加拉马术乡村俱乐部召开特大,目的是要解决需要全体会员智慧和决策的紧急事项。
面对总秘书声称要召开特别大会的罢免行动,陈芳心说,他只是想纠正公会账目的一些错误,不解为何会导致被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