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投資、貿易及工業部長拿督斯里東姑扎夫魯向高庭申請准令,以入稟宣誓書,糾正副首相兼巫統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有關自己目睹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發出寬赦令附錄宣誓書的“事實錯誤”。
他是通過Cecil Abraham & Partners律師樓,將誌期22日的申請書,送交高庭法官拿督阿馬吉星的秘書烏米莎拉瑪簽收。
根據《每日新聞》報導,東姑扎夫魯在申請中指出,他是針對阿末扎希志期4月9日附加宣誓書第3號所闡述的聲明,申請入稟宣誓書的准令。
“由於出現不確實的陳述,所以援引了2012年法庭規則第92號命令第4條予以糾正。”
代表律師指出,針對涉及本案各方的爭論理據,其當事人(東姑扎夫魯)不持有任何立場;僅此作為一項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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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當事人是以中立的主張,向法庭表明並確保所提呈上庭的陳述準確;因此,僅以上理由,希望法庭予以考慮我們入稟宣誓書的申請,並給予書面批准。”
在這之前,阿末扎希宣誓書中聲稱東姑扎夫魯,告訴他關於寬赦令附錄的存在。
“當我進一步詢問,他(東姑扎夫魯)向我出示其手機內有第16任國家元首寬赦令附錄。”
阿末扎希是今年1月30日,在東姑扎夫魯位於加影綠野山莊住家會面。
阿末扎希早前向高庭呈交宣誓書,力證蘇丹阿都拉通過一份志期1月29日,允許納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諭旨確實存在,並堅稱本身曾看到和閱讀過諭旨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