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虽然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辩护律师主张,一个名为沙地阿拉伯利雅得财政部的单位和一位名为法依沙王子的人士,曾把数笔“捐款”汇入纳吉的银行户头,但反贪会查案官诺艾达高级监察官指出,那些汇款并不是捐款。
她说,根据反贪会进行的资金流向分析,上述款项实际上是源自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资金。
纳吉被控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控罪一案,今日在高庭续审,第49名控方证人诺艾达在接受辩方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时,如是指出。
![辩方律师旺阿兹万(右起)和塔妮雅一起步入高庭。](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4/04/20240204fbc25b.jpg)
她说,虽然沙地阿拉伯利雅得财政部曾把钱汇入纳吉的银行户头,但该笔并不是“捐款”。
她承认,自己不曾录取上述财政部代表的口供,但不同意辩方接着主张她是自行推断上述汇款并非“捐款”的论点。
她同意,虽然利雅得财政部是沙地阿拉伯的政府部门,但根据她进行的调查,没有证据证明由该国财政部汇入纳吉银行户头的款项,是属捐款。
![纳吉(中)在多名监狱局官员押送下,抵达法庭受审。](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4/04/20240204fbc25c.jpg)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于2023年11月28日,盘问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反洗黑钱罪案调查组副主任胡维铭助理总监时,曾主张沙地阿拉伯利雅得的财政部和法依沙王子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通过利雅得银行户头,把7笔“捐款”,汇入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曾设有尾数为“694”的个人户头。
他说,利雅得财政部曾于2011年8月18日和11月25日,分别把4999万9988美元和2999万9988美元的款项,汇入纳吉的户头。
他指出,法依沙王子曾在2011年,把2笔各为1000万美元的款项,并于隔年分别把逾4999万、2499万美元以及3499万美元的款项,汇入纳吉的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