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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授车内 跨骑激吻 男学生 遭老公友人直击 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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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25日综合电)任职台湾南部某大学的苏姓女教授,被老公的友人目击开车载着男学生,在高铁站外的停车场跨骑激吻,友人偷偷用手机录下并向苏女老公告状,老公私下搜证,又找到两人互表爱意的对话纪录,老公气炸诉请离婚,并向苏女提告求偿50万台币(约7万3345令吉),法官认为女教授已侵害配偶权,判她应赔20万台币(约2万9341令吉)。

判决指出,苏姓女教授外形条件姣好,虽然已是轻熟女,但看起来相当年轻,她和丈夫结婚多年,两人婚后育一女,但两人感情的婚姻生活中因磨擦很多逐渐变淡,苏女丈夫有意离婚,于是向友人求助后,友人听完苏女老公诉苦,认为两人感情生变的原因,可能是苏女有婚外情,但因无法掌握太多情况,也只能口头给点建议。

没想到,友人给完建议后,竟在高铁台南站外的停车场,见到苏女开车载着杨姓男学生,两人坐在车内聊天,过没多久,苏女跨骑杨姓男学生身上,两人相拥热吻,友人见状赶紧拿手机远远录下这段激情画面交给苏女老公。

苏女老公看到影片后也很震惊,但他不动声色,展开搜证行动,果然被他查到苏女曾多次前往男学生的租屋处过夜,甚至两人还会互传“去忙,不吵你,爱你”、“人生真难好路上小心我也爱你”、“有吃吗老公”、“宝贝起床了吗 ”、“晚安老婆”等充满爱意的讯息。

苏女老公摊牌后,除了向法院诉请离婚外,更向苏女提告求偿50万台币;高雄简易庭审理时,苏女否认出轨,还说老公曾告诉她““你是我老婆我可以原谅”等话,认为自己不管做错什么,老公都会原谅她不追究,更何况自己根本没有外遇。


但苏女老公否认说过这些话,坚持告到底,法官检视相关事证,认定苏女和男学的互动行为,已逾越社会通念所能容忍一般社交行为范围,因此判她应赔20万元,可上诉。

文:台湾自由好
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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